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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部门决算

2022年9月5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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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二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概况

  • 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局成立于1950年,其前身依次为水利二师、河南省治淮工程总队、河南省水利工程总队、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总队。1983年以前为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拨付、工程资金结余全额上缴。1995年经省编委核定为经费实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豫编办〔2012〕211 号)规定,离休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预算拨款。隶属于河南省水利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承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路基工程、输变电工程、园林绿化、水环境治理工程、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爆破设计施工;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及劳务输出;自有房地产租赁,车辆租赁,机械设备、机具租赁,科技中介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22万元,下降20.32%。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2万元,下降20.32%。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2万元,下降20.32%。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8万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4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4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护理费、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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